信发改办〔2015〕3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和加强对预拌砂浆市场的管理,确保预拌砂浆质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河南省商务厅等6家联合发文《关于在漯河、驻马店等9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豫商商贸〔2011〕1号)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明确提出信阳市自2013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砂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信阳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阳市交通局

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信阳市环保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