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真日 王礼伟)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评查质量,11月2日,潢川县检察院开展了党组成员集中评查案件质量活动,评查卷宗、查找问题、交流看法、各抒己见,开创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新模式。

按照《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该院案管部门从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8个案件,实行交叉分配、互相评查,每位党组成员评查2个案件。依据《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的规定,结合案件卷宗和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的内容,参评领导从办案程序、实体处理、入卷文书、各类笔录、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每个案件进行了检查和评定。经过认真评查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案件质量总体良好,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案件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比较规范,但部分案件还存在一些个性或共性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积极推行党组成员评查案件制度,除评查机构日常评查工作外,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评查案件不得少于3次。此次党组成员集中评查案件,拓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思路,创新了案件质量评查模式,提升了案件质量评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