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 飞)近年来,潢川县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坚持审判与普法相结合,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和帮教工作与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少年刑事审判的内容和形式上积极进行探索,不仅在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上取得了成绩,对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也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庭先后被省高院命名为“标准化少年庭”、被团市委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团市委和市中级法院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强化普法意识,增强自身素质。该院经常组织法官参与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庭法官自学,每周固定学习时间。不仅学习常用的法律法规,还学习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学等与少年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
普法从庭审开始,把庭审变成宣传法律工作的重要阵地。该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把教育与审判结合,在庭审中专门增加法制教育环节,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加法制教育环节,控、辩、审三方充分行使职权,从不同的角度对被告人进行教育。
走出法庭做好延伸教育。该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性,广泛延伸教育职能。经常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融法理、道理于实际案例中,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法制宣传。法官还走上街头进行宣传,分发法制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