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国霞)1989年9月,李老汉所在的村民组为了拓宽路面,将李老汉在路边栽的296棵关杨树苗挖掉。为此,李老汉多次要求该村民组赔偿损失。其于2001年向潢川县法院起诉该村民组,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其296棵树苗及其他损失59.374万元。后法院依法判决,李老汉不服,提起上诉。因无力交纳上诉费,致上诉期限超过时效。李老汉在求助法律未达目的后,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上访。因其要求的赔偿额与实际损失差距太大,没得到支持。
近年来,潢川县政法委、潢川县法院、潢川县谈店乡政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李老汉的问题,令其息诉罢访,积极介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结合其家庭情况,作出人性化处理。后为李老汉办理了低保,通过司法求助的形式一次性给予李老汉补助10000元整。李老汉自愿息诉罢访,积案攻坚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