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 见习记者 周雅娟)“咱们异地管辖实行‘结对’形式,时间长了,行政机关对司法的干预会不会变成不同地方行政机关的利益交换,应如何避免类似情况?”与会记者向信阳中院行政庭庭长李德如现场提问。
10月13日下午,信阳中院召开信阳法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河南经济报、印象网、河南青年报、信阳日报、信阳晚报、信阳电视台等省市媒体应邀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该院行政庭庭长李德如向与会媒体介绍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的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信阳中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仅今年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92件,结案310件,结案率63%,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2.97%,法定审限结案率100%,延长审限结案比1.29%,一审服判息诉率72.5%。
据悉,2014年5月,河南省高院出台《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在全省推广信阳经验,规定对以市级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实行异地管辖。今年5月,又出台《补充规定》,再次全面推广“信阳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将异地管辖制度改革列入《河南省全面依法治省2015年重点事项》。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视察,对异地管辖改革也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