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广义 李浩
反腐败靠什么?反腐倡廉战线上,“老虎苍蝇一起打”,狂风暴雨,是为“治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细水长流,方为“治本”。
而如何把制度的笼子锁好,信阳市纪委设置了“四把锁”。
第一把“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市纪委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河南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意见,印发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让他们深刻领会和掌握《追究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和村、组都集体学习《追究办法》3次以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按照《追究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交叉暗访、听取汇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大基层干部全面落实《追究办法》,正确使用权力,认真履职尽责。
第二把“锁”:基层信访处置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基层信访处置机制,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的渠道,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属实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维护了基层的安定和谐。
第三把“锁”: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机制。按照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基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将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项,一律公开。建立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
第四把“锁”:农村基层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乡镇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村“两委”班子成员结合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在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勤廉双述,接受评议和质询。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基层党员干部轻度违规违纪行为,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谈话,促其及时改正,做到“抓早抓小”。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金志曾经说过:“纪律和规章不是写在纸上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从严问责、从严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