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瑜珊)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传导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9月28日上午,市委在市行政中心召开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会。市委书记郭瑞民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纠正“四风”、做好表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市委副书记刘国栋主持约谈会。市领导冯鸣、刘金志、李湘豫、李水出席会议。

会上,息县、淮滨县、光山县、商城县、新县、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等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金志通报了我市几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责任追究案件情况。

听取大家发言后,郭瑞民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坚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注重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压传导“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更加有力地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部分县区和市直单位还存在“两个责任”传导压力不到位、面对“四风”变异缺乏应对措施、个别县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抓得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开展约谈活动,不是评功摆好,而是重在查找问题,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

就落实好“两个责任”,郭瑞民强调,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委作为责任主体,就是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要准确把握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部署新要求,毫不迟疑、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端正根本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执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好全局层面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抓在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决不能做“老好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以“眼睛里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执着精神与认真态度,真抓真管,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从严从实落实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要进一步传导压力。要认真解决工作落实不到位、认识有差距的问题,做到主体对主体布置任务、主体对主体明确责任、主体对主体督导检查、主体对主体报告工作,真正把主体责任传导下去、传导到位、传导到最基层。一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实施动态管理。二是要分解落实任务。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修订完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反腐倡廉责任细化分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字背书,把任务横向落实到各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听取汇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明察暗访方式,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总结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巡察组在开展巡察任务时,要把“两个责任”的落实作为重要巡察内容,积极探索通过巡察传导压力的新途径。四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三要进一步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纪律风气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机制的完善、执行能力的提升,绝非一日之功。同时,“四风”问题具有很强的传染性、顽固性、反复性和变异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各级党委必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用力推进作风建设,逐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要切实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日常工作,经常分析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状况、干群关系状况,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祛顽疾、除新弊,不断推动形成抓作风促工作、抓工作强作风的良性循环。要切实做到“扎实抓、见实招”,从日常工作的小事抓起,从一点一滴的细节做起,不以小而不顾、不以细而不为,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件一件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切实做到“坚决抓,见决心”,敢于动真碰硬,对各种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问题就要揪住不放,坚决查办,决不搞下不为例。

四要进一步做好表率。落实“两个责任”,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始终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身作则,正己范人。一是要管住自己。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正确看待权力,敬畏法纪,真正做到不谋私利、不搞特权。要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慎始慎初、慎独慎微,自觉做到在单位、在社会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无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二是要约束亲朋。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多约束、常提醒、严要求。要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交往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不交无德之人、不交无义之人、不交无耻之人,做到防微杜渐、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浩然正气。三是要带好队伍。领导干部不仅要洁身自好、独善其身,还必须带好队伍、风正一方。尤其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坚决落实好中央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郭瑞民最后强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能有丝毫含糊。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摆正位置,正视问题,沉下身来,坚持不懈地抓,持之以恒地抓,锲而不舍地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