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霞)为充分发挥社会法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条防线”作用,近年来,罗山县法院以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为目标,不断探索社会法庭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指导社会法官妥善处理民间纠纷,有力推动了社会法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该院一是通过确立社会法庭受案范围、完善社会法庭操作规程、建立档案等各种措施,加强对辖区社会法庭的指导和帮助,为社会法庭的常态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不断加强对社会法官的教育,通过赠送书籍报刊,组织学习、交流讨论等形式,引导社会法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把群众观点融入到化解纠纷中。三是安排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向前来诉讼的当事人宣传社会法庭工作的工作流程、受案范围及设置社会法庭的目的和作用,使符合社会法庭受理的纠纷当事人自愿到当地社会法庭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