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执法思想的核心是公正执法。执法是否公正关系到法律权威的严肃性,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要提高基层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公信力,必须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督察组织建设,着力解决督察力量“散”的问题

构建大督察网络。为加强对督察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常务副检察长任组长,纪检、政工、办公室、案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察领导小组,并建立党组定期听取督察部门工作汇报和定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机制。

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各项制度,签订作风效能承诺书,建立对检察工作“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制度,使责任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量化。

延伸督察触角。不断拓宽督察渠道,主动向干警家属发出倡议书,并与其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形成一人带多人、小家促大家的督察新风尚。

建立联动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督察问责“难”的问题

建立以落实领导值周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领导督察机制。由值周领导牵头,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干警日常行为、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每周两督察。

建立以落实领导安排为工作要求的决策督察机制。对院党组年初明确的目标任务,每季度督察一次。对上级要求办结的案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以及院领导交办的事项,由院纪检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督察推进。

建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检查重点的检务督察机制。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对办案环节的动态督察,对涉案款物开展专项督察,对办案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督察,将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转变。

细化督察部门职责,着力解决督察效果“虚”的问题

对参与督察的各部门职责进行界定,通过“六步走”方法,充实督察内容,丰富督察手段,深化责任追究,使监督更有威慑力、通报更有影响力、处罚更有说服力。

“听”。督察组认真听取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掌握总体工作开展情况,为开展督查提供参考和依据。

“查”。督察组围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突出检查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贯彻执行情况,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突出问题作为纪律检查的重点,狠刹歪风邪气。

“看”。采取实地察看控申接访大厅、检务公开专栏和观看廉政视频等方式,记录实况,检验检察基础工作的执行力度。

“考”。采取闭卷形式,每个部门随机抽取1名检察人员进行考试,重点检查对有关会议精神和党纪检纪条规等内容的掌握情况。

“报”。督察后及时反馈情况,建立常规督察工作日志,在督察中发现的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不足或者过错,及时核实并通报。

“处”。建立奖惩分级制,对干好事、干成事的部门和干警,在政治上、精神上、物质上给予肯定和褒奖,激励广大检察干警奋勇拼搏。

(作者系商城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