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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人员正在查看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夏青云 摄 |
本报记者 夏青云 段黎明 见习记者 周雅娟
“根据市院三大规范要求,我院加强公车监督管理工作,纪检、监察人员做到‘三见面’。即与派车人员见面,查看开具的派车单是否规范;与机关门卫见面,查看填写的公车出入情况登记表是否全面;与用车人员见面,查看公车行驶情况是否正常。”9月22日,面对记者的提问,淮滨县检察院监察室主任孙德俊娓娓道来。
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公车管理使用新模式,通过对公车进行动态管理,有力保障了检务用车,取得了很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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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管齐下”增威力
为贯彻落实“三大规范”,淮滨县检察院以公车监督管理为突破口,以此加强机关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该院对公车进行动态管理,构建监督管理“四个平台”,做到管人与管车两手并抓、制度和程序双管齐下,确保公车安全、文明、规范行驶。一是构建学习平台,提高能力。二是构建制度平台,形成合力。三是构建信息平台,节约财力。四是构建监督平台,增强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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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定位保规范
9月22日下午,在淮滨县检察院,记者看到该院计财科长郁志文正在电脑前查看车辆GPS卫星定位系统,他对我们说:“我院对车辆行踪进行动态管理。每辆公车安有GPS定位器,车辆管理人员可以随时从GPS车辆远程监控系统中调看每辆公车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跟踪纠正,随时保证公车使用安全合规。”
在该院的大门口,一辆检察警车即将出门,司机下车将派车单交给门卫,面对记者的提问,该院司机陈道全说:“我院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司机出车必须有层层审批的派车单,我院经常对持有驾驶证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使驾驶人员消除特权思想,做到文明驾驶。”车辆放行后,该院门卫林春风告诉记者:“单位公车出院门,我们只有见到签字齐全的派车单,才开门放行并进行车辆出入登记,没有派车单,公车一律禁止出门。我原来也在其他单位干过保安,从没见到有单位像检察院这样对公车管理这么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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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建档添安全
在淮滨县检察院车辆管理人员刘本均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他正在车辆管理动态牌前,调整牌号。他笑着对记者说:“我院对车辆牌号进行动态管理,将每个车辆牌号上墙,上栏目是每天已派出车辆,下栏目是待命车辆。每天哪些车辆已出车,哪些车辆未出车一目了然,十分方便对车辆的动态监管,避免了重复派车。”
“我院对车辆维护进行动态管理,每一辆公车都建立了档案,录入车辆动态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动态管理报表清晰地了解每辆公车的里程、油耗、维修、保险及保养等情况,可以准确、快速地把握车辆的运行信息。今年以来,我院采取车辆动态管理的办法,并从规范审批手续,公车正确使用,夜晚、双休日和节假日必须入库封存和加强日常检查等方面严格加以规范,有效确保了车辆行驶的安全。”9月22日,该院主管计财的副检察长黎旗认真地对记者说。
检察长感言>>>
“公车管理规范了,检察工作保障了,市院充分肯定了,干警用车放心了。”9月22日,在淮滨县检察院会议室,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晓东感慨地说,“公车管理只是三大规范的一个缩影,但充分说明了市检察院的三大规范创新举措很重要、很具体、很给力。长期坚持以后,检察机关肯定会在机关管理、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