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晶晶)3月17日2时许,在罗山县楠杆镇张洼村被申请人吕丽家中,吕丽用砍刀将熟睡中的其丈夫张刚杀死。同年3月27日,经信阳申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吕丽作案时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查明,吕丽目前在市精神病医院治疗,尚未痊愈,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
8月4日,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吕丽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其丈夫张刚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其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应予强制医疗。对罗山县检察院的强制医疗申请,法院予以支持,遂依法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