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 云)日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住房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市两级财政将对新建绿色建筑项目给予财政补贴。
文件要求,今后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5年至2017年省级财政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20元/㎡的奖励,一星级运行标识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给予10元/㎡的奖励或达到10万㎡以上规模的给予定额补助;对获得二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10元/㎡的奖励,三星级运行标识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20元/㎡的奖励;对截至2015年获得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的公益性、公共建筑给予10元/㎡的奖励。此外,今明两年市财政也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建设绿色生态城区;对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除可获得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奖励外,市级财政还将按照每个项目20万元标准对建设单位进行补贴。
同时,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扩大珍珠岩绿色建材应用范围,我市还将积极鼓励建设领域推广使用珍珠岩绿色建材产品,对使用珍珠岩保温板类外墙保温工程,可按施工面积30元/㎡标准对建设单位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