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豫兵 彭翔)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涉农案件的调解,有效预防了涉农案件矛盾激化或因处理不公引发涉法信访现象的发生。

拓宽涉农民商事纠纷调解途径。该院创新庭前调解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上门调解、立案调解、庭中调解等调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新机制,让人民调解员全面参与庭前、庭中调解,形成“大调解”格局。

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该院从有利于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恢复和发展生产、有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三个有利于”入手,注重人文关怀,认真做好涉农案件调解工作,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推行行政和解制度。该院加强对涉农“民告官”案件的庭前指导和庭外协调工作,促使纠纷解决,及时化解“官民”矛盾。

健全调解和执行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该院不断增强“调解中虑及执行、执行中强化协调”意识,进一步提高执行和解率和实际兑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