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案管干警在查看案件流程监控。夏青云 段黎明 摄

本报记者 夏青云 段黎明 见习记者 周雅娟

“您有正在办理的案件今日到期,请及时处理。”9月6日上班后一打开电脑,侦监科的陈洁就收到了一条来自本院案件管理部门的预警提示,预警提示显示陈洁正在办理的王某涉嫌盗窃犯罪一案今天是审查逮捕期限的最后一天,如果没有预警提示,刚刚从假期归来的小陈倒真的忘记了。陈洁赶紧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找出王某涉嫌盗窃犯罪的案卷认真看了起来……

“为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我院以贯彻落实三大规范为契机,整合纪检监察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延伸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窗口,注重挖掘案件管理部门案件流程监控对纪检监督的重要作用,跟踪监督案件办理流程,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研判入手聚焦干警执法办案全过程,严防出现司法不规范问题,拉长了纪检监督的触角,取得了较好效果。案件期限预警提示就是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共同想出的高招,有效避免了案件超期办理现象的发生,既方便又管用。”面对记者的镜头,平桥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纪检组长陈业如是说。

核心提示

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三大规范后,平桥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以案件管理部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防范等规定,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同时,将不捕不诉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重点,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使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实现“双剑合璧”,真正达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今年8月,该院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渎侦查“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十大优质案件”。

记者见闻

9月6日,在平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该院案管办主任张欣对记者说:“纪检监察部门与案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后,我们坚持月例会、季评查制度,每月召集一次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研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属于检察人员违规办案情形的,由监察部门进行教育谈话,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共同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这项措施实行以来,我院超期办案、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再也没有发生过,案件当事人、律师的满意度也提高了,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也顺手多了。”

在平桥区检察院一楼大厅,记者偶遇了一位前来领取卷宗的公安民警,他对记者说:“检察机关开展三大规范以来,最大的感受就是检察院的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都提高了。”

□检察长感言

“纪检监察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我们的工作开展起来就更有针对性,不用胡子眉毛一把抓了,我们可以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很清晰地发现哪些问题容易发生,这样就能提前预警,做到防患于未然。”该院监察科负责人王明霞这样说。

“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的优势互补,实现了办案的同步监督,既规范了执法行为又提高了案件质量,这是我院落实三大规范、创新工作机制的成果,我们已从创新工作中尝到了甜头,会继续推行下去,越做越好。”9月6日,在平桥区检察院会议室,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高峰高兴地对记者说。他还说:“三大规范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我院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将不断丰富载体、拓宽形式、注重实效,切实把市检察院的创新举措运用到检察工作之中,增添工作活力,推动检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