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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忠,中共党员,羊山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他忠诚履职、任劳任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生动诠释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展示了新时期人民警察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他舍小家、顾大家,以工作为重,在事业与家庭的天平上,他义无反顾地将砝码加在了前者上。“我们是人民警察,来源于人民,就要服务于人民”。这是李国忠常说的一句话,正是因为心系百姓,心中时刻装着人民,他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也有干不完的工作。在李国忠的脑海里,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的概念,每天工作都在15个小时以上,通宵达旦更是常有的事。
王萍,中共党员,羊山公安分局楚王城派出所民警。
王萍坚持从最基础的知识学起,从最小的事情干起,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从事社区警务工作期间,她立足社区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工作方法。在一次安全检查中,羊山新区五小校领导反映,学校对面的马路上经常停放着几辆大货车,影响了学生上学、放学正常出行。得知这一情况后,她立即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终于解决了这个困扰学校多年的问题。
去年9月,羊山公安分局启动“一村一警”工作,她被临时抽调到分局“一村一警”办公室负责材料信息工作。截至目前,她编发“一村一警”专刊十余期,在全市公安机关排名第五。
王辉,羊山公安分局巡逻防控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在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默默无闻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他及时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在工作中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具体、深入地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他勤学习,善管理,以身作则聚警心,要求民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真情入微为百姓,默默无闻赢赞誉。 他和民警一起巡逻,与辖区群众打成一片,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主动去办,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中队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赞誉。
唐为民,中共党员,2006年10月从部队转业到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工作,现为羊山公安分局特勤大队民警。他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命,勤奋学习,踏实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入警8年来,唐为民在羊山新区巡逻近3万公里,处警3000余次,向辖区派出所移交案件2000余起,从没有发生过差错。他在巡逻中发现走失的儿童和老人28起,均把他们送回家中,受到群众称赞。
今年5月,调整到特勤大队后,唐为民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今年上半年,他与同事们一起劝离130余起群体上访,200余起个体上访,被同事们誉为“劝访能手”。
汪传峰,羊山公安分局执法执纪监督室法制民警。汪传峰立足本职工作,狠抓内部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法制工作岗位上,多次为羊山公安分局取得内部执法质量监督全市第一的成绩。
汪传峰狠抓案件审核关,对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合法的案件坚决予以退查,并列出补查提纲督促办案部门及时进行补查;对那些质量符合规定的案件及时予以审核,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他克服困难,想办案单位之想,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班加点完成案件审核任务,从来没有因为个人的失误,导致案件超期羁押和不能及时处理等现象发生。
王富强,中共党员,羊山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技术室科员。
王富强业务能力突出,善于处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类问题。他负责刑事技术工作,2014年1月至今,共参与处警800余起。在2014·03·16羊山新区农林学院教师楼发生的故意杀人案件中,他凭借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严谨的分析研判能力,同市公安局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反复勘验后,提取到重要的痕迹物证,对侦查破案和认定犯罪嫌疑人起到了关键作用。
王富强在处警中,能够耐心为受害人排忧解难,讲解防盗、防骗常识,赢得了群众的称赞。其严谨的工作态度及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领导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石光,中共党员,2006年11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为羊山公安分局行政中心派出所民警,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上级嘉奖。
初到行政中心,他经常深入社区,了解基本情况。在走访中,他对重点户、重点人的情况烂熟于心,并借走访之机向社区群众详细讲解警民协作的重要作用,同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近年来,石光所在的辖区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时刻把群众当亲人,视工作为使命,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人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他先后在多个基层岗位工作,在“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罗璇,中共党员,羊山公安分局警务综合室民警。从警近20年来,她负责的专项工作连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2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2008年被评为全省“青年岗位能手”。
为方便同事间交流,局里开通了微信群、QQ群,局里民警们谁心里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了,都很喜欢找她聊聊,时间久了她渐渐成为大家心目中的“知心大姐”。
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她把青春和汗水都洒向了公安事业,把爱心和热情都奉献给了群众,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自己的默默付出,树立了一位基层女民警的良好形象。
高建,在羊山公安分局羊山派出所工作了8年。他干一行、爱一行,从一名普通民警迅速成长为派出所的业务骨干。他时时刻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和办案中都冲在最前面,受到领导和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一直将“为警清廉、执法严明”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他始终坚持不说情,不袒护,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入警以来,他经手办理了近百起刑事、治安案件,未出现一起复议、起诉或被变更、撤销的案件,没有一次因为办关系案、人情案被群众投诉。
杨新麟,羊山公安分局前进警务中队民警。他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坚持“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处理好每一个警情。
参加工作以来,他调解群众纠纷千余次,办理各类案件7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行为人45人次。2011年,在“双促双百”打击犯罪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荣获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分子”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在打击“两抢一盗”中又立新功,抓获2名辽宁籍犯罪分子。2014年11月份,该辖区多次发生电动车被盗案件,经过分析研判,认为作案人员多为吸毒人员,他和中队民警在网吧门口蹲点守候,将吸毒人员李某等当场抓获。
罗阳,中共党员,羊山公安分局北湖派出所民警。罗阳坚持每周抽出一天走访群众,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群众服务,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的困难。工作之余,他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处理各种警情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刻苦钻研公安法律知识。
2010年,省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罗阳作为市公安局的联络员,先后深入全市15个县区公安(分)局,60余个基层所队,对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在专题教育活动中,罗阳起草各类方案、报告、通知等60余件,各类信息简报20余件,整理完成专题教育活动档案21卷,收集资料2000余份。
张义忠,中共党员,1999年10月从部队转业,先后在平桥公安分局、羊山公安分局工作,现为羊山公安分局龙飞山派出所民警。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忠于职守,先后被评为分局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岗位业务能手,荣立三等功2次,受嘉奖4次,2013年被评为全市公安国保、反恐工作先进个人。
工作中,张义忠总是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2013年8月,张义忠调到龙飞山派出所工作,负责案件办理、场所管理、警务室管理等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他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以上,共办理刑事案件25起,治安案件78起,调解民事纠纷105件,化解信访案件20起。
陈政,羊山公安分局案件侦办大队侦查员。
从警7年,陈政一直奋战在刑侦工作一线,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默默浇铸着平安新区的铜墙铁壁。2010年和2011年先后两次荣获分局先进工作者称号;2012年,荣获个人三等功;2013年,先后荣获市公安局追逃先进个人和分局先进个人称号。
陈政主办了羊山公安分局成立以来的大部分要案,其中有2008·10·22张义坤、夏枫凯故意杀人案,2012年汤玉林故意杀人案、2012年王桂林故意杀人案和2014·1·8殷林昌故意杀人案等。这些案件的成功侦破,离不开像陈政一样默默奉献在刑侦战线上的战友们。
雷军,羊山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民警。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013年荣获羊山公安分局先进个人称号。
入警3年来,他参加执勤任务100余次, 参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十余人。 在打击与处理邪教组织专项行动斗争中,他昼夜坚守在追缉违法人员的前沿阵地。他以警队为家,放弃了一个又一个节假日,一身扑在工作上,以平凡的工作为荣,从不计个人得失。他经常说:“谁叫咱是干公安的,又年纪轻轻,在哪都是干工作,多干点工作也是应该的。干工作要对得起头顶的国徽,对得起群众对我们警察寄予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