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88个,将向被巡察单位移交整改落实的问题事项210个,拟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78个
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记者8月23日从市委巡察办获悉,市委3个巡察组于今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开展了首轮专项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五人小组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开展好我市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一轮巡察共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的问题288个,其中将向被巡察单位移交整改落实的问题事项210个,拟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78个。首轮巡察达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目的,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省委巡视办和市委领导的肯定。
健全组织体系,强化队伍建设。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认真学习全省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传达省委巡察工作《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对全市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对我市首轮巡察20名抽调干部进行为期3天的封闭培训,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巡察方案。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流程。市委制定并印发了《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汇报机制,函询约谈会商工作机制,发现问题线索的管理、移交、督办工作机制,巡察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巡察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处置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同时还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市委巡察督查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巡察机构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试行)》等10余项制度规定,为巡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在市委开展第一轮巡察工作中,3个巡察组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在重点人上,突出对局机关及其二级机构班子特别是党组“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在重点事上,着力了解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事项;在重点问题上,着重发现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三重一大”等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重点、从工作的对象和内容上突出重点、从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围绕重点,以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威慑力。
创新工作理念,讲求方式方法。巡察过程中,3个巡察组坚持边总结边改进,摸索出一些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法。在宣传发动上,最大限度告知群众,在电视、报纸、网络等不同的新闻媒体上广而告之,将巡察公告张贴在显著位置,甚至延伸到所有县区系统。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建立并坚持了例会制度,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抓早抓细,做到未雨绸缪。对于临时急需做的工作,争分夺秒,抢时间做好。在个别谈话上,坚持“三个必谈”,即要求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必须谈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实地查访上,工作人员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在问题认定上,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检察、审计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力争问题定性准确,政策依据充分。
通过一个月的巡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有效开展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