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海硕 李 霞) 8月19日上午,新县法院院长郑镇林任审判长,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杨顺辉、胡良军等4人拐卖妇女、被告人邹某某等1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一案。 新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军出庭公诉,此举系全市基层院庭审首例。
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杨顺辉、胡良军、杨世宽、杨大能拐卖越南籍妇女西某某、老挝籍妇女南某某等10名妇女,带至新县,分别被邹某某、卢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方某某等人收买,作为本人或儿、孙的配偶。本案于2015年7月22日由新县检察院依法向新县法院提起公诉。
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体现了严格执行刑事诉讼程序,平等保护各被告人诉讼权力的原则,整个案件庭审历时四个小时,审判长宣布本案将由合议庭认真评议后择日宣判。
本案中,新县法、检两院主要负责人同时出庭,是响应司法改革号召,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积极推动司法改革 “去行政化”的有效举措和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