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德如 黄 涛)8月13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代表中院党组对信阳法院行政审判异地管辖、非诉执行裁执分离“两项改革”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深入推进“两项改革”进行了部署。省高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焕成,各县区法院院长、主管行政、立案、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参加了会议。
张社军指出,信阳法院行政审判异地管辖、非诉执行裁执分离“两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全省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2013年9月,信阳法院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通过该项改革,缓解了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破解了审理难问题,提高了服判息诉率,解决了行政判决执行难问题。
省高院积极推广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信阳经验”,信阳市委将其纳入第一批重点改革事项,省委改革办予以转发。经过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给予关注报道后,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批示肯定。“裁执分离”改革,解决了长期困扰法院系统非诉执行工作的“头号”难题,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在全省法院推广。7月21日,湖北省黄岗市中级法院代表来我市学习交流裁执分离改革工作经验。
张社军强调,一是抓好贯彻落实。中院和基层法院要认真贯彻执行省高院下发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补充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把改革方案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跟踪调研。中院行政庭灵活运用走下去、请上来等多种方式,要每季度对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组织一次综合性分析研判,对异地管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帮助基层法院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深入推进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改革。各基层法院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尝试,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中院行政庭要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沟通联络,尽快出台《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实施细则》,确保裁执分离改革达到预期目的。四是加强宣传。对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改革、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改革和行政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要多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认可和支持,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对改革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多总结,以适当方式宣传出去,培养信阳行政审判工作的新亮点,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