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10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安委办将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五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扶持等,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黑名单”每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对行为主体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督促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年。对第2次被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为期3年的“黑名单”管理,实行土地、金融等多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