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紫

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要从制度层面把社会治理由管理转到服务上来,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呼声,哪里就有党组织回声;哪里有群众需求,哪里就有党组织服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努力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困、我有所帮,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民有所盼、我有所办。

基层贯彻落实四项基础制度,首先,要变“官本位”为“民本位”,做到执政为民。要紧紧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核心,强化民本观念,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和赞成,作为检验工作效率、管理效果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标准。其次,要变“管制型”为“服务型”,真正转变作风。领导就是公仆,机关就是服务。要建立以服务经济、服务群众为主要职能的新型行政体制,防止行为错位、缺位和越位;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调控、管理、监督等职能寓于服务之中,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再次,要变“允许型”为“禁止型”,做到依法行政。要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直接管理的做法,更多地用法律手段去引导;把握重点与整体、治标与治本、勤政与廉政、自律与他律“四结合”。

总之,新一届城市社区“两委”班子要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大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环境,真正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把完善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相结合,把基层各项事务都纳入到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使基层广大党员干部都懂规矩、守规矩,自觉按规矩办事。诚然,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打牢基础,才能管长远。我们期盼新一届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用工作实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贯彻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