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旗)近年来,淮滨县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学习,促观念转变。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及省检察院关于案管部门统一负责涉案款物监管的规定,对应当扣押、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抓管理,促措施细化。该院专门设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确保涉案财物保管安全。同时,充分依托统一应用软件平台,将涉案款物纳入管理,实行网上入库登记、网上出库审批,确保款物随案件一同流转一并审结处理,防止发生案件与款物分离的情形。

抓监督,促规范管理。该院建立由办案部门与计财、案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实现涉案款物手续办理、实物保管和程序监管“三分离”,案管部门通过与办案部门对接、沟通,确保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