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沉

容积率是指一个地块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这个对老百姓来说曾经陌生的专业词汇,伴随着近年来房地产的空前活跃,受到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一般而言,提高容积率,减少的是居住品质,提高的是开发商的利润。

一些地块容积率调整过高,会对城市带来以下不利影响:居住区的公共空间、配套设施及绿化率少,生活的便利度及舒适度降低;与周边建筑物不协调,破坏城市“天际线”,影响城市景观效果;使局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负荷过重,有时甚至产生“蝴蝶效应”,影响整个城市功能发挥和城市发展效率,妨碍城市长期健康有序发展;会削弱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科学性;此外,作为基本约定,调整最初的容积率也意味着对先期购房业主权利的侵犯,埋下纠纷隐患。

前几年,容积率调整专项治理后,擅自或违规调整容积率现象大大减少了,但按程序调整容积率现象并不少,这是从擅自变更向按程序调整的过渡。大家知道,在一线城市或规划管理严格的城市,容积率调整比较少见。假如说,程序合法了,但得到的结果却不一定符合城市发展需求及群众意愿,那么,按程序调整的做法也值得反思。

笔者认为,就我们城市容积率的管理而言,首先是完成城市控规的编制及审批,完善城市规划体系;其次是健全管理制度,非因城市规划修改,或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形,不得调整容积率;再次是大力推进“阳光规划”,提高城乡规划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程度;最后是容积率调整产生了巨大的寻租空间,需要加强审批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如果城市容积率呈现的是刚性而不是弹性的时候,我们就会拥有城市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