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仵宗菊 吴庆中)为提高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了解度和认同感,近年来,平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维护法律、服务民生、扶弱济贫、匡扶正义”为基本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用爱心浇灌文明之花,用法律为弱势群体“保驾护航”。

创新工作机制,便民措施暖人心。该中心在新设的服务接待大厅里,将服务理念、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服务承诺、监督投诉渠道等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区群工部、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2个律师事务所和23个基层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开辟“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该中心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最大限度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帮助。对持有低保证、残疾证的群众及未成年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需审查条件,做到应援尽援。对特困人群的援助条件由原来最低生活保障金上浮20%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1250元。对刑事案件实行法律援助全覆盖,凡是没有聘请律师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一律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彰显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全程参与,定期回访。该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实行全程参与,定期回访,热情接待当事人,做到“美文明之荣、言文明之语、行文明之行、为文明之举”, 使各行各业的困难群众都能知晓法律援助,求助法律援助,享受法律援助,从而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