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泉

今年7月,16岁的方军(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拘留,羁押在光山县看守所。案件进入审查逮捕环节后,检察官遇到了一个不小的难题,方军的父母在外打工联系不上,讯问时谁来现场做他的监护人呢?

为保障其诉讼权利,检察院启动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今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积极协调县妇联和团委等,联合建立了由团委干部、妇联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库”,为涉罪未成年人挑选“临时父母”,帮助其在讯问、审判中行使诉讼权利。潢川县妇联干部张庆丽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被指定担任方军的“临时妈妈”,参与对方军的讯问。

一到讯问现场,张庆丽就表明了身份,征得方军同意后,她协助方军与检察官沟通,帮助方军理解讯问的方式和程序,并不失时机地安慰他,有效缓解了其紧张、恐惧的心理。虽然父母没有到场,但因为有了“合适成年人”,整个讯问过程变得理性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