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诗绮)7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我市地方立法需求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保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海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议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推进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 《中共信阳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介绍了我市申报地方立法权的情况和申报地方立法需求的注意事项。
与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执行情况,以及相关领域的立法需求,并对做好地方立法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尹保斌强调,要领会新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掌握新精神,坚持地方立法的工作原则,既遵循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则,又重视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要学习新理论,正确把握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厘清权力边界。要适应新形势,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提升立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素质,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