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浉河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被告人王某某盗窃案件实行圆桌审判,减轻其恐惧和抵触心理, 从而达到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廖 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