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自7月22日起,已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可享受货币化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补贴800元。

据介绍,补贴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转购商品房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据介绍,申请货币补贴的时限为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的时限为2016年6月30日。

(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