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94年4月23日晚,在北京国谊宾馆一楼会议室,参加全国工商联七届二次常委会议的10位民营企业家,在一种神圣使命感的驱使下,不约而同地聚集在一起,就如何才能寻求到一种有效的扶贫模式这个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非公有制企业是改革开放最大的受益者,所以不能忘记贫困地区的父老乡亲。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是民营企业家
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他们起草了一份《让我们投身于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书,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培训人才。
光彩事业倡议书发出后,迅速在全国各地民营企业家中引起强烈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中共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迅速确定了把光彩事业“办大、办好、办出成效”的工作方针。不久,又成立了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了光彩事业在各地的蓬勃发展。
(二)
光彩事业强调的是造血式的扶贫,不同于输血式的扶贫,是把扶贫工作和企业家们的市场经济运作结合起来,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广大民营企业家在参与光彩事业的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拓展光彩事业的新领域,创造出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模式。昔日“培训人才,
开办项目,开发资源”的设想,已经变成了农业开发扶贫、投资办厂扶贫、科技开发扶贫、市场开发扶贫、人才培训扶贫、再就业扶贫、招工扶贫、移民安居扶贫等丰富多彩的“光彩模式”。
民营企业投资兴办与扶贫相结合的高科技光彩项目,在西部或中西部地区兴办带动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市场带动型项目,是光彩事业项目的一个重要类型。为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不少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租赁、合作、合资、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贫困地区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不但使一些濒临倒闭的企业焕发了生机,使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和优化组合,还安排了数百万的国企下岗职工就业。
光彩事业的发展和成功,不仅在于它确确实实帮助了一部分贫困人群和地区取得实效,而且还在于它确立了全新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光彩事业所提倡的“义利兼顾”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光彩事业秉承的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在实践中,形成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义利兼顾、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
(三)
光彩事业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也受到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热烈欢迎。光彩事业的参与者由内地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扩展到港澳台及海外侨胞企业家,并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和支持。一些港澳台及海外侨胞企业家以高度的爱国热情,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到内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开展扶贫光彩事业,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年底,光彩事业共实施项目19188个,到位资金1864亿元,培训人员442万,安排就业540万人,帮助1012万人摆脱了贫困,实施各类公益捐赠达1383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国共有111个单位和个人获中国光彩事业组织奖,251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获中国光彩事业奖章。
(高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