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龙
7月1日上午,息县法院少年审判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依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寻衅滋事案。
没有高高的审判台,也没有冰冷的被告席,只有一张环形桌,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围着桌子而坐。窗外洒进一束束明媚阳光,审判在祥和的氛围下,以一种近乎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承办该案件的法官程桂云真诚地同被告人李某谈话,诚挚地教育他。和蔼的语气,动情的言辞,深深地感染了李某及其家人,这位少年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羞愧地低下了头。
据承办法官介绍,李某10天前刚满18周岁,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诉。案发前并无前科,因一时糊涂,结交了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才犯下此案。送达起诉书时他也一直低着头、不敢直视。
“等待庭审的日子里我很担心、很害怕,还以为自己也要像电视上看到的那样被关在铁栏里,没想到会是这样……以后我再也不会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了,好好学习,回报社会。”在“圆桌法庭”,刚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某真诚地向所有人表达了他的悔改之意。
据悉,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预防、感化”方针,帮助一些初犯、偶犯以及认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时改造,更好地回归社会,息县法院经常对此类案件采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圆桌审判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感化涉案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