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市委四届八次会议再次重申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讲话精神。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当前,信阳同全国一样,正处在改革攻坚期、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叠加的特殊历史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引领“最大多数”,汇聚起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
社会主义经济是法治经济,和谐社会也必定是法治社会。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核心力量,他们肩负着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小康,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的重任。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周围的群众,影响着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必须切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权者,成败之基、荣衰之要。近年来,我市加快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以现代工业为主的新兴产业,可圈可点。与此同时也应看到,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服务市场、维护市场的意识并不强,存在作为不到位,甚至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比如,有些领导干部唯我独尊,急功近利,拍着胸脯说法,摸着脑袋决策;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则将法律当做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更有些领导干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钻法律空子。这些做法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尊严,引发了负面效应。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些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畏法。
执政兴国,重在法治;我市的改革发展,也重在法治。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学好法律法规,悟透法律的要义,才能真正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以上带下、上行下效,带动全社会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干部只有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加强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需要。同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勇于担当,把法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凡是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普通党员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领导干部一定要将依法办事作为第一原则,用法治思维谋划各项工作,用法律制度规范各项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法治基础上凝聚改革发展共识,不断提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能力。
领导干部是标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必须做尊法的带头者、学法的引领者、守法的示范者、用法的捍卫者。只有这样,才能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才能使我市在弯道超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出新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