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孔晶晶)近年来,罗山县法院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提升纠纷化解效果。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在审理案件时,利用陪审员的职业优势,弥补法官审理案件中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作用,在调解案件时,与法官相比,人民陪审员更了解民情民意,熟悉舆情,对于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矛盾纠纷尖锐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促成调解结案。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司法监督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裁判全过程,有利于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促进法院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今年上半年,该院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作用,陪审率达95%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