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是工商联的基本性质,在工商联成立之初即确定下来,并随着工商联工作的不断发展得以丰富和完善。
新中国成立前后,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和改造政策,工商联作为人民政府的助手应运而生。1949年2月,毛泽东在西柏坡谈到,新中国成立后要成立全国性工商联组织。8月,党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工商业联合会的指示》,提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以便教育和团结私人工商业家”。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工商联对私营工商业者开展统战工作的最初设想。根据这一指示精神,1950年3月,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工商联合会是重要的人民团体,并且是我们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党和政府要经过它去团结教育工商业者执行共同纲领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同时必须承认工商联合会是工商界自己的组织,有权代表工商界的合法权益”。这一论述蕴含了工商联是统一战线组织和民间商会,兼具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思想。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确立。此后一段时期,工商联的任务主要就是组织、推动工商业者进行学习和自我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其统战性特征更加突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各项社会生产均纳入国家计划,工商联指导工商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等方面作用逐渐受到削弱,其经济性、民间性特征也随之弱化。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工作中心逐渐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1月17日,邓小平宴请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原工商业代表人物荣毅仁、胡厥文、胡子昂、周叔弢、古耕虞“五老”,强调要发挥原工商业者的作用,并指出要把工商联工作和改革开放挂起钩来。工商联组织和活动得到恢复和发展。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指出,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是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工商联“三性”特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工商联的工作对象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范围不断扩大。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提出,“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标志着我们党对工商联“三性”内涵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三性”特征实现有机统一。
当前,工商联“三性”中,统战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团结教育、协调关系等功能;经济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商会组织,会员大多为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联要积极为会员在法律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服务;民间性主要体现在工商联是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以民间的面貌出现、民间的声音表达、民间的方式实现,参与国家经济社会生活。
统战性是立会之本,规定工商联的政治方位,只有坚持统战性,工商联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独特的政治优势;经济性是兴会之要,规定工商联的服务内涵,只有坚持经济性,工商联才能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民间性是强会之基,规定工商联的工作和活动方式,只有坚持民间性,工商联才能有效避免行政化倾向,迸发生机与活力。统战性主导并促进经济性和民间性,而经济性和民间性体现并巩固和完善统战性。“三性”的有机统一,是工商联优势所在,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并不断完善,确保工商联的正确方向和鲜明特色。
(蒋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