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华唯 马迎春)又一个暑假即将到来,然而,潢川县两名原本今年初中毕业的花季女孩,再也享受不到假期的快乐了。记者昨日从潢川县教体局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潢川县谈店乡中学两名学生溺亡事故的善后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6月20日,潢川新闻网(潢川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潢川在线等网站,发布了落款为潢川教体局的《关于潢川县谈店乡中学两名学生溺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通报》称:2015年6月19日15时08分,潢川县公安局110接警有人溺水。当地派出所与县消防队人员迅速赶到出事地点,与现场群众一起展开施救。17时50分,两名溺水者被打捞上岸,但此时两人已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经初步调查:死者龚某某(女,15岁)、陈某某(女,17岁)系谈店乡中学九年级学生,午饭后,与其他3名同学共5人相约到该乡老君台村李寨橡胶坝玩耍(据调取事发地点监控录像显示14时10分有5名学生出现在事发现场),不幸出现意外。
昨天中午,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潢川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恒。他证实,潢川新闻网、潢川在线等网站上《关于潢川县谈店乡中学两名学生溺亡事故的情况通报》,是由潢川教体局发布的。“事故发生当天,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安排做好善后事宜。县教体局也在事后召开紧急会议,部署夏季尤其是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张恒对记者说。他同时回应称,警方后来调取事发地点监控录像显示:当天14时10分有5名学生出现在事发现场,因此可以确定事故发生时间为当天下午上课之前。而之前,曾有网民发帖称几个学生是在上课期间离校,之后发生溺水事故。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4月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要强化校园安全,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强调要创新安全工作管理,细化学校安全稳定的排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注重落实安全责任。近年,每学期特别是放暑假前,我市各中小学校都会对全体老师、学生进行包括防溺水等暑期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