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义 李 浩
端午节前,省、市纪委先后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粽子等节日礼品,并将对节日期间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作为礼仪之邦,我国历来崇尚节日走亲访友、请客送礼、联络感情。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些传统习俗就变味了。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人民币”,这句话背后掩盖的是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贪婪的“小九九”。他们往往认为,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相比,节日送礼更具有隐蔽性和随意性。诚然,用“感情”投资淡化“办事”谜底,此类“糖衣炮弹”伤不了肌肤,动不了筋骨。但是,殊不知,沾惹上权力与利益,收礼受贿往往就会成为一种“恶性衍生物”,行为目的无非也是为了相应的“获得”,为今后“办事”铺路,在将来某个“关键”时刻发挥作用。这种礼物,与其说是感情投资,不如说是感情收买,“贱买”公权力。
别让习惯性“犯错”脆弱了党性与官德,更别让“收送节礼”之歪风寒了民心,党员干部过端午节应更廉洁。过好“廉洁关”,党员干部必须保持清醒认识,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露头就打的从严治党新常态。同时,还必须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标本兼治,干群合力,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才有可能把节日腐败的“怪兽”赶跑,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