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本报记者 段黎明 摄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 见习记者 周雅娟)“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人民群众和法院都有哪些影响?法院是如何应对的?”参会媒体记者谢卫卫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陆提问道。

6月16日上午,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信阳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这是该院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首次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工作情况。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网及信阳日报等十几家省市主流媒体参加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立案登记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当前的热门话题。自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总体运行平稳,秩序井然,截至6月12日,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诉群众5143人,登记立案4155件。5月份共登记立案2804件,比去年5月份增长了29.6%。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2259件,同比增长30.7%。行政案件70件,同比增长29.6%。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67件,同比增长23%。刑事自诉案件6件。申请国家赔偿案件2件。行政案件增长较快,既有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原因,也有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诉讼法修改扩大受案范围等原因。全市法院高效开展登记立案工作,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当场登记立案2665件,当场登记立案率为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的群众对立案登记制有误解,认为无论什么样的案子,只要起诉到法院,法院就必须登记立案!”翟陆说道。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等,皆属于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且立案登记制度不适用于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

“立案门槛降低了,如何防范虚假诉讼,是落实立案登记制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翟陆认为,滥用诉权行为,既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司法资源,又损害了司法权威,对于这些滥用诉讼权的行为,要依照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惩治,“不过截至目前,我市还没有出现虚假诉讼的情况。”

此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为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奚启锋及信阳中院政治处宣传科科长王明强。举行新闻发布会是该院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加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项全新尝试和重要举措,旨在增进法院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促使公众更加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相信法院。今后,信阳中院新闻发布将会常态化,及时发布该院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措施等内容,推动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什么是新闻发布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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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自2006年9月开始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自2009年5月开始实施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每月选择1个至2个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的最新工作进展、工作亮点等新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周强院长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的若干意见》 的相关要求,从 2015年起,各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均要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不少于6次,基层法院每年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不少于2次。

做好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对于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