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 恒 彭 强)6月11日0时8分,刚刚入睡的罗山县潘新派出所值班民警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值班民警迅速开门、询问。来敲门报警的是潘新镇徐寨村杜某,杜某语速极快地述说:自己的朋友——居住在徐寨村的王某,因去年儿子遇车祸死亡,妻子前天与其办理离婚手续。自己平时和王某关系不错就想去安慰王某,到王某家后发现王某在自己家中的客厅内边焚烧衣物,边喝酒,并用刀具在自己的胸部、手臂划了十几道口子。杜某刚劝几句,王某就用啤酒瓶砸杜某,且持刀追赶,杜某看形势不对就往外跑,一直跑到派出所报警。

情况紧急,潘新派出所民警赵恒、彭强立即带领协警及报警人前往处置。出警途中,鉴于王某已有暴力行为,民警立即制定处置方案,如果王某不听劝告,实施暴力行为,由民警赵恒、协警周耀福持盾牌夹击,民警彭强使用辣椒水、警棍伺机将其制服。到达现场后,王某家门大开,家中的音响反复播放《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曲,王某在客厅内边焚烧衣物,边喝酒。考虑到王某看到全副武装的民警,可能激发他的暴力倾向,遂决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由杜某在门口劝说,民警埋伏在门两侧掩护,杜某刚进大门,王某就用啤酒瓶砸他,民警及时用盾牌挡住,杜某被迫立即撤出。王某将十几个啤酒瓶砸完后,就从供桌上拿起一把一尺多长的尖刀砍向民警赵恒,其接连砍刺多刀均被赵恒用盾牌挡住,民警彭强在侧后方言语警告其无效后果断使用催泪喷射器(辣椒水),直喷其面部,致其丧失反抗能力后,民警上前将其制服。为及时排除隐患,民警立即在其家中展开搜查,后在其枕头及床边搜出多把管制刀具。

6月11日0时30分许,由于措施得当,在无一人受伤的情况下,罗山县公安局潘新派出所民警成功处置一起持刀伤人案件,避免了一起流血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