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庞连华 赵 戈)近日,淮滨县法院执行局转战千里,成功执结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陈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继承权纠纷一案,经淮滨县法院判决,由赵某某给付陈某某350000元。此案由于双方矛盾较大,赵某某一直拒绝履行其还款义务,加上赵某某常年在长江水域从事航运工作,居无定所,行踪飘忽不定,原告陈某某一直无法追要其欠款,陈某某向淮滨县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被执行人赵某某随船在武汉市长江码头卸货,执行局立即召集干警制订执行方案,并成立了执行小组,当日赶往武汉市长江码头寻找被执行人。因长江码头正在扩建,各种货船装卸点分散到沿江各处,寻找难度很大,执行小组寻找了一天也没见到被执行人的货船。正在大家感到失望的时候,突然得到被执行人正开船前往湖南岳阳市燕子矶码头装货途中的消息,执行小组当即决定,稍作休息,凌晨4时驱车赶往岳阳市。经过长途跋涉,干警们赶到燕子矶码头,在当地海事局协助下,执行小组终于登上货船见到了被执行人赵某某。当执行小组说明来意后,赵某某的情绪十分激动,几乎达到失控状态。由于船停在江心,环境险恶,干警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对其进行严密布控。从上午登船一直到下午4时,被执行人赵某某不仅拒绝还款,还拒绝下船协商。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执行小组与岳阳市法院法警大队和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才把赵某某带到岳阳市法院调解室。双方当事人见面后,言辞激烈,互不相让,干警们分成两组,一组向赵某某摆事实、讲法律,另一组对申请人陈某某说亲情、谈道理。一直到夜晚9时,双方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从湖北武汉到湖南岳阳,从凌晨4时到夜晚9时,干警们一天没有吃饭,直到双方当事人完成和解才离开。事后,一位干警说:“我们用我们的胃酸和汗水,使当事人99%的思想差距缩小到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