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 璐 董婉露)近段时间,市国税稽查局通过推行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全面实现对检查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黑名单”制度落实。
该局以重点税源案件为试点,将部分审理工作适当前移。将提前介入式审理与最终正式审理衔接起来,审理人员先行介入,和检查人员一起讨论案情,就证据资料的取得、疑难问题的处理、问题的定性等进行深入探讨分析,查找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充分听取被查企业申辩陈述,广泛征求专业人士意见,确保案件证据完整齐全、定性合法合理。
以案情分析推进会实现审理提前介入的升级。该局定期召开案情分析推进会,由案审会成员、审理科同志和取得“三师”资格人员等参加,共同分析讨论检查是否深入全面、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疑难问题如何解决等,提高了稽查质效,降低了稽查成本,提升了服务质量。
聘请法律顾问,为案件审理“诊脉把关”。该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参与个别重大案件的案情分析,提供法律建议、意见,有效防范和降低了执法风险,为实现办铁案、优服务、构建平安稽查提供了帮助,夯实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