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每月10日为浉河区农村党组织的“党员活动日”。该区结合实际,把灵活多样的活动场所搬到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和困难群众家中。图为6月10日,该区一党支部组织在家党员,自觉挑水和洒水,义务保养新修的1公里水泥路。
彭延斌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