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 宣)近期,潢川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奚店村东关组一处居民正在抢建房屋,在现场取证时该当事人声称是盖机械井房,防止意外发生。但几天后,执法队员发现该处建筑明显超出机房使用面积标准,已经达到100平方米,经过认定,系违章建筑。执法队当即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在随后的巡查中,执法队员发现该违建当事人丝毫不听劝阻,视《通知书》如无物,竟然对违建房屋开始内外粉刷,一副入住新房的模样。执法队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违建当事人竟然是东关村民组组长曹书亮,如不严厉打击,当地群众纷纷效仿,后果不堪设想。

6月4日下午,潢川县国土资源执法大队联合有关部门冒雨对该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执法队充分考虑到机械井安全问题,保留了部分建筑用作机械井用房。村民组组长建设违章房,依然逃不掉拆除的结局。本次拆除行动给当地群众再一次敲响了警钟,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据悉,该局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在开展建立全天候巡查机制以来,在建违章建筑已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