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颖)为认真贯彻落实《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近日,我市发出《关于在全市开展2015年“倾真情、献爱心,信阳市公益慈善联合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信单位)、驻信部队、学校、社会团体、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含市慈善总会各理事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一切有收入的公民,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慷慨解囊、奉献爱心。提倡每家企业捐出一日的利润,每个公民捐出一日的收入,鼓励企业捐赠项目资金或建立慈善冠名基金;鼓励城乡居民量力而行,自愿捐赠,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通知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慈善捐资工作,坚持自愿捐赠原则,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层层摊派,不准代扣工资。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挂帅、带头捐资,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二要全面动员,狠抓落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动党员和干部职工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当好“慈善一日捐”的带头人。驻信部队、各级工商联、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民族宗教部门等要把动员组织成员单位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行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目的和意义,及时宣传报道“慈善一日捐”活动进展情况及先进典型事迹。三要规范运作,公开透明。6月15日前,募集的善款要归口统一送交市慈善总会,由市慈善总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及时在官方网站、报刊上向社会公示,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资金规范运作。四要加强监督,专款专用。“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慈善项目资助。慈善总会要完善社会团体专项审计、及时发布捐赠公告制度,规范慈善资金管理和使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