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信阳日报》发布《关于对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问题的通报》,这也是信阳市纪委首次“批量”点名通报参赌涉赌的党员干部。

《通报》一出就被大量转发,截至记者发稿之日,本报关于《通报》的微信阅读量就达到17085次,转发量达783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于官员参赌涉赌的问题,此前市纪委也会点名通报,但通报内容一般都“归纳”在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中。将官员参赌涉赌问题归结到一处,集中统一发布,这还是近年来的第一次。

“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关于赌博,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早有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对于党员干部的涉赌行为,视情最高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国家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有些人认为,这些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官员赌博处分明显过轻了,因为开除党籍、记过、记大过、降级均不可能根治官员赌瘾。

去年10月份,中央晒出整治查处干部赌博清单,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其中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问题在30多个省区市均有出现。“清单”一出,令人震惊,所谓的“小赌怡情”,都将有可能演变成“大赌害国”。

重典治乱,早在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规定“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各地区也都曾出台相关的政策应对“赌博之祸”,株洲市就曾经下发《全市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对赌博行为进行规避。

正如《通报》中所说,正风肃纪,不应该仅仅是8小时之内的事。此次对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情况进行的集中督察,就是要保持整治党员干部参与打牌赌博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纠“四风”,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快查严办,形成有力震慑,在全市营造刹“四风”、正作风、倡新风的良好态势。

从“不敢赌”到“不想赌”,联合督察新政给治赌加了把火。党员干部本应该和群众在一起,两脚踩在泥土上,而不是两手放在牌桌上。

□本报记者 姚广义

见习记者 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