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同志是法院系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典范。邹碧华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践行宗旨、一心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崇法尚德。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广大法院党员干警都要以邹碧华同志为镜,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自觉爱岗敬业,做到无私奉献。要像邹碧华那样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要学习推广邹碧华同志的工作理念和方法,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和司法能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是旗帜、是方向,信念是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永远铭记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把实现理想作为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坚定信念。在现阶段,要做到心中有党、坚定信念,就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的信念,这是我们党的旗帜,只有坚定了这个信念,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党。
二要筑牢政治基础。作为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上要坚定、要敏锐,要站稳政治立场,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个人要清白干净、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要具备良好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清当前国内、国际的政治、经济形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把对党绝对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见之于行,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定力,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三要加强道德修养。要提升道德境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以道德的力量去赢得人心、成就事业。为官做人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是一名人民法官。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要从不起眼的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用党内的规矩、社会的道德、国家的法律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面对各种诱惑不动心、不浮躁、不攀比、不侥幸。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亲友关、情趣关,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四要严以正确用权。行使好运用好司法权既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我们党一再强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之于人民、服务于人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不能擅自滥用,不能被家人利用,不能给朋友借用,也不能搞交易使用。广大法官要对手中的司法权有敬畏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立案、送达、庭审、合议、裁判文书形成和送达等各个诉讼环节,都严格遵守诉讼法和办案程序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五要真心为民司法。永远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主人,是人民的法官而不是“父母官”,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又要有利于人民司法事业的长远发展。要以创建优秀诉讼服务中心为抓手,增强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降低诉讼成本,对涉及老人、儿童、妇女和其他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六要勇于主动担当。担当是一种政治责任,是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忠诚。常言道,“不患无策、只怕无心”,学识、才华、能力固然重要,但责任心更重要。责任不仅仅体现在大事上,更体现在一件件的小事上。正如邹碧华所说,“很多案件在法院是小案子,在百姓家中是大事情”“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法官,要从一开始就学会对自己接待的每一个当事人、每一次答疑解惑负责,对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件纠纷负责,对自己撰写的每一份裁判文书甚至每一个法律字眼负责。法官只有心怀担当、胸怀责任,去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敬畏法律,秉公办案,才能履行好法官职责,不辜负人民的信任。
七要加强生活修养。不要轻视日常生活上的小节,要在思想上分清生活是非,培养健康高尚的生活情趣,纯洁自己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对党员干部来说,最高品位、最大趣味就是要追求如何做好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心中装着党和人民的事业,脚踏实地开展工作的人,其格调自高、情趣自雅。埋头工作的人,就能远离灯红酒绿;钻研业务的人,就能亲近书本,在读书学习中知心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之风,追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真正做到德才兼备、德才相适,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八要遵守各项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规程和依据。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完备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法官行为。同时要确保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好、用得灵。去年,我们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整改“四风”问题,制定完善了46项规章制度,涵盖了法院建设的方方面面,是我们做好工作的重要遵循,我们要通过认真学习各项制度,使之入脑入心,真正进入工作。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九要自觉廉洁司法。“公则明,廉生威”,法官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人情、名利、美色等世俗诱惑所累,则必然判案不公、说理不明,法律的权威受到损害。法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吾日三省吾身”, 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常反省自己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执法办案是否出于公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十要依法接受监督。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发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实践“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也是全体法院干警立身做人、用权执法的根本准则。我们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敢于担当,崇法尚德,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好法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