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
这次制定颁布《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战工作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全面规范了各领域各方面统战工作,是推进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条例》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等10章46条。
《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统战部要切实履行党委主管统战工作职能部门的职责,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认真遵守和贯彻落实好本条例。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