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有些银行发生的“存款失踪”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舆论追问:谁该为“存款失踪”事件负责?

对银行职员或前职员利用“身份”欺诈或拉私活,以“高息”诱惑或“飞单”等形式“骗”取“存款”,银行对员工和场所监管不力,将负连带责任。不过,法律专家认为,这里面有责任大小和比例问题,在银行尽到告知、监管义务后,银行方面的责任会相对较轻。 新华社发 翟桂溪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