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近日,市地税局按照“六个地税建设”要求,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税收工作实践,聘请了一名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实施。

统一部署,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快“法治地税”建设进程,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该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到2015年底,全市两级地税部门都要聘请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在全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明确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落到实处。该局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包括就重要事项决策提供书面法律依据和建议,指导或代理参与行政争议的调解等。该局建立和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要求聘用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做到一事一记、一户一档。

积极履责,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该局要求法律顾问首先当好普法工作的“宣传员”,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法律知识专题课,增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其次要当好法律服务“顾问员”,针对地税日常执法中存在的风险和疑难案件,提供科学有效的法律服务。最后要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和信访处理工作,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