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启明)今年以来,新县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通过整合内部资源,加强监督,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诉讼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找准问题。该院认真学习上级通报的司法不规范的典型案例,以此为镜,查找问题。案管办结合各部门在各项文书评选活动、业务专项检查及案件评查中反映出的一些共性问题,列出文书质量、办案程序、司法理念、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涉案款物管理、办案效率、保障律师执业等方面的问题清单,以问题清单的形式,增强规范意识,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夯实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基础。
消除隐患。该院从源头上消除不规范执法的隐患,在办案安全、办案程序、强制措施、案件管理、询问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人办案制度、案件管理制度等,确保司法行为合法合规。专门设立刑事办案工作区,一切刑事案件的讯问、询问都在刑事办案工作区进行。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了《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工作程序和标准》,确保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时的质量,规范案件进口管理。
强化监督。该院不断整合资源,加强内部监督,形成办公室、纪检监察、案管办大督察的模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出台了《侦查部门适时介入自侦查案工作制度》、《律师接待管理办法》、《流程监控管理办法》等内部监督制度,开展定期督查。依托全面上线运行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流程管理,对案件办理期限、文书质量、办案行为实行全方位监督,杜绝不规范文书对外进行送达。建立重点执法岗位风险评估制度和预警机制,将履行侦查、批捕、公诉、监督等职权的岗位确定为执法办案的风险点,确保队伍的清正廉洁。
开门纳谏。该院在案管大厅、控申接待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和外网电脑,为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设置接待室,受理群众对检察人员不规范执法行为的控告、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前来视察,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部门进行座谈,听取规范司法行为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