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5月17日电(记者 宗巍)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

这20类饭局包括:上下级之间搞互相吃请、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接受基层单位吃请、接受异地接待、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等内容。

其中,每一项不准参加的饭局后面都有一个“条规释义”,细致介绍了具体情况。比如,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中规定: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