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发生在北京大屯路的一起车祸引发人们的关注。经公安部门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车速鉴定,认定两名驾驶人在隧道内高速追逐竞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涉事人被提起公诉。类似这样的飙车新闻,似乎不绝于耳。
公安部有关实验表明,飙车极易造成严重危险。飙车,易发生追尾、翻车,影响判断,伤害严重,简直是拿生命开玩笑,同时也严重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一个时期以来,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城市飙车者那轰鸣的马达,飞扬的尘土……这一现实版的“速度与激情”,不仅挑起公众的厌恶心理,更直接危害公共道路安全。
公安部实验测试表明,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如果时速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3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10层楼的高度坠落。如果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当时速2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当时速达100公里时,行人死亡率为100%。
在法律上,飙车被称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如果情节恶劣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实际上,飙车不仅发生在一线城市,在部分省会城市和二、三线城市也屡见不鲜。“昼伏夜出”是其主要特点。上场的不仅有摩托车,也有改装过的超级跑车。飙车者往往选择夜深人静、人车较少、没有监控的路段竞逐,警方取证难度非常大。治理飙车,虽有法律依据,但查处尚存困难。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只能查扣驾驶人和车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改装企业的日常监管。显然,多头管理加大了治理难度。因此,群防群治、提前介入,应是解决飙车问题的一剂良药。针对有组织策划实施飙车等线索,应提前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逐步提升群众自觉抵制飙车的意识。
珍爱生命,拒绝飙车。在此,笔者提醒广大车主,与文明同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常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