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勇于负起责任,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率先垂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用创建文明城市的新业绩,树立起务实为民的时代新形象。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因为,创建文明城市必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成为全市人民的普遍愿景,才能在全局中有为有位;必须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高标准谋划推进,才能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必须清除突击应付的思想,一以贯之着眼长效,才能推动工作不断跨越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才能形成全民共建的生动局面;必须牢牢把握人与社会进步的规律,在继承发扬中不断进取,才能永葆生机活力。如此重大责任,不仅需要领导干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更需要进行强化,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强化责任,就是对领导干部的行为提出严格规范的标准,在工作中用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修正其行为,有利于不断产生正向能量。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坚定不移、志在必得的目标。创建工作大到全市范围,小到社区家庭;广到全市人民,微到每一个信阳市民;最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以身作则。在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口头承诺多,具体承办少;遇到难题推诿多,破解难题行动少;开头轰轰烈烈多,收尾富有成效少的不良现象。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问责“不落实的人”,让每个领导干部都能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自觉担负起创建的主体责任、具体责任。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人民群众评价我们的工作,不仅看我们说得怎么样,更多的是看我们落实得怎么样。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地认识到创建的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责任,强化责任是一切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和保证。因此,我们要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只有强化用结果说话的导向,明确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信阳的城市文明建设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好口碑!

□本报评论员